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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宣告死亡相关知识

关于宣告死亡相关知识

一、什么是宣告死亡  

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,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,经利害关系人申请,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。

二、宣告死亡的条件

 1、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

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,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,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。下落不明是指自然人离开最后居住地没有音讯的状况。

 2、经利害关系人申请

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和顺序是:(1)配偶;(2)父母、子女;(3)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;(4)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,如财产管理人、债权人等。

顺序在先的申请人有排他效力,有在先顺序的排除在后顺序,同顺序的权利平等。

 3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

三、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关系

1、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,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。

2、宣告死亡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,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。

3、对同一自然人,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,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,如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,应当宣告死亡。

四、宣告死亡日期的确定

被宣告死亡的人,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;

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,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。

五、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

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,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,公告期间为一年。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,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,公告期间为三个月。。公告期间届满,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,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。

六、宣告死亡后的法律后果

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,如:

1、继承开始

2、婚姻关系消灭,配偶可以再婚

3、劳动关系消灭

4、户口注销

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,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。

七、宣告死亡的撤销

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,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,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。

八、宣告死亡撤销后的法律后果

宣告死亡被撤销后,恢复原有的人身权利和其它权利义务,如:

1、被继承的财产予以返还,无法返还的,应当给予适当补偿。

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,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取得其财产的,除应当返还财产外,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

 

2、婚姻关系恢复

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

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子女,收养关系继续有效。其收养关系能否解除,应协商解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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